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《地基动力特性测试规范》GB/T 50269-97
7 波 速 测 试
7.1 一般规定
7.1.1 本章使用于在土层中用单孔法和跨孔法测试压缩波与剪切波波速,以及用面波法测试瑞利波波速。弹性波在岩层中的传播速度,也可按照本章的规定测试。
7.1.2 按照本章测得的波速值可应用于下列情况:
(1)计算地基的动弹性模量、动剪变模量和动泊松比;
(2)场地土的类型划分和场地土层的地震反映分析;
(3)在地基勘察中,配合其他测试方法综合评价场地土的工程力学性质。
7.1.3 测试结果应包括下列内容:
(1)单孔法测试的波速结果,可按本规范附录C第C.0.1条的格式整理;
(2)跨孔法测试的拨速结果,可按本规范附录C第C.0.2条的格式整理;
(3)面波法测试的波速结果,可按本规范附录C第C.0.3条的格式整理。
7.2 设备和仪器
7.2.1 激振设备应付
(1)单孔法测试时,剪切波振源应采用锤和上压重物的木板,压缩波振源宜采用锤和金属板;
(2)跨孔法测试时,剪切波振源宜采用剪切波锤,也可采用标准贯入试验装置,压缩波振源宜采用点火花或爆炸等。
7.2.2 当采用三分量井下传感器时,应附有将其固定于井壁的装置,其固有频率宜小于地震波主频率的1/2。
7.2.3 放大器及记录系统应采用多道浅层地震仪,其记录时间的分辨率应高于1MS;也可按本规范第4.2节的规定选用。
7.2.4 触发器性能应稳定,其灵敏度宜为0.1ms。
7.2.5
测斜仪应能测0o—360o的方位角及0o—360o的顶角;顶角得的测试误差不宜大于0.1o。。
7.2.6
面波法测试用的设备和仪器可按本规范第4.2节的规定选用。
7.3 测试方法
(Ⅰ) 单 孔 法
7.3.1
测试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:
(1)测试孔应垂直;
(2)当剪切波振源采用锤击上压重物的木板时,木板的长向中垂线应对准测试孔中心,孔口与木板的距离宜为1~3m;板上所压重物宜大于400kg;木板与地面应紧密接触;
(3)当压缩波振源采用锤击金属板时,金属板距孔口的距离宜为1~3m.
7.3.2
测试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:
(1)测试时,应根据工程情况及地质分层,每隔1~3m布置一个测点,并宜自下而上按预定深度进行测试;
(2)剪切波测试时,传感器应设置在测试孔内预定深度处固定,沿木板纵轴方向分别打击其两端,可记录极性相反的两组剪切波波形;
(3)压缩波测试时,可锤击金属板,当激振能量不足时,可采用落锤或爆炸产生压缩波。
7.3.3 测试工作结束后,应选择部分测点作重复观测,其数量不应少于测点总数的10%。
(Ⅱ)跨 孔 法
7.3.4 测试场地宜平坦;测试孔宜设置一个振源和两个接收孔,并布置在一条直线上。
7.3.5
测试孔的间距在土层中宜取2~5m,在岩层中宜取8~15m;测试时,应根据工程情况及地质分层,每隔1~2m布置一个测点。
7.3.6
钻孔应垂直,并宜用泥浆护壁或下套管,套管壁与孔壁应紧密接触。
7.3.7
测试时,振源接收孔内的传感器应设置在同一水平面上。
7.3.8 测试工作可采用下列方法:
(1)当振源采用剪切波锤时,宜采用一次成孔法;
(2)当振源采用标准贯入试验装置时,宜采用分段测试法。
7.3.9 当测试深度大于15m时,必须对所有测试孔进行倾斜度及倾斜方位的测试;测点间距不应大于1m.
7.3.10 当采用一次成孔法测试时,测试工作结束后,应选择部分测点作重复观测,其数量不应少于测点总数的10%;也可采用振源孔和接收孔互换的方法进行检测。
(Ⅲ)面 波 法
7.3.11
测试前的准备工作以及对激振设备安装的要求,应符合本规范第4.3节和第4.4.1、4.4.2条的规定。
7.3.12
测试工作可采用下列方法:
(1)稳态振源宜采用机械式或电磁式激振设备(见图7.3.12);
(2)在振源同一测应放置两台间距为△L的竖向传感器,接收由振源产生的瑞利波信号;
(3)改变激振频率,测试不同深度处土层的瑞利波波速;
(4)电磁式激振设备可采用单一正弦波信号或和成正弦波信号。
7.4 数 据 处 理
(Ⅰ)单孔法
7.4.1
压缩波或剪切波从振源到达测点时间的确定,应符合下列规定:
(1)确定压缩波的时间,应采用竖向传感器记录的波形;
(2)确定剪切波的时间,应采用水平传感器记录的波形。
7.4.2
压缩波或剪切波从振源到达测点的时间,应按下列公式进行斜距校正:
(7.4.2-1)
(7.4.2-2)
式中 T ——压缩波或剪切波从振源到达测点经斜距校正后的时间(s)(相应于波从孔口到达测点的时间);
TL ————压缩波或剪切波从振源到达测点的实测时间(s);
K ——斜距校正系数;
H ——测点的深度(m);
H0 ——振源与孔口的高差(m),当振源低于孔口时,H0为负值;
L ——从板中心到测试孔的水平距离(m)。
7.4.3
时距曲线图的绘制,应以深度H为纵坐标,时间T为横坐标。
7.4.4
波速层的划分,应结合地质情况,按时距曲线上具有不同斜率的折线段确定。
7.4.5
每一波速层的压缩波波速或剪切波波速,应按下式计算:
(7.4.5)
式中 V——波速层的压缩波波速或剪切波波速(m/s);
△H——波速层的厚度(m);
△T——压缩波或剪切波传到波速层顶面和底面的时间差(s)。
(Ⅱ)跨
孔 法
7.4.6 压缩波或剪切波从振源到达测点时间的确定,应符合下列规定:
(1)确定压缩波的时间,应采用水平传感器记录的波形;
(2)确定剪切波的时间,应采用竖向传感器记录的波形。
7.4.7 由振源到达每个测点的距离,应按测斜数据进行计算。
7.4.8 每个测试深度的压缩波波速及剪切波波速,应按下列公式计算:
(7.4.8-1)
(7.4.8-2)
(7.4.8-3)
式中 VP——压缩波波速(m/s);
VS——剪切波波速(m/s);
TP1——压缩波到达第1个接收孔测点的时间(s);
TP2——压缩波到达第2个接收孔测点的时间(s);
TS1——剪切波到达第1个接收孔测点的时间(s);
TS2——剪切波到达第2个接收孔测点的时间(s);
S1——由振源到第1个接收孔测点的距离(m)
S2——由振源到第2个接收孔测点的距离(m)
△S——由振源到两个接收孔测点距离之差(m)。
(Ⅲ)面
波 法
7.4.9 瑞利波波速应按下式计算:
(7.4.9)
式中:——瑞利波波速(m/s)
——两台传感器接收到的振动波之间的相位差(rad)
——两台传感器之间的水平距离(m);当为时,即为瑞利波波长(m)
——振源的频率(HZ)
7.4.10 地基的动剪变模量和动弹性模量,应按下列公式计算
(7.4.10-1)
(7.4.10-2)
(7.4.10-3)
(7.4.10-4)
式中:——地基的动剪变模量(kPa);
——地基的动弹性模量(kPa);
——地基的质量密度( t/m3 );
——与泊松比有关的系数;
——地基的动泊松比.